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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领导的基本职能

发布: 2013-12-26 10:21:14|已阅读: |来源:湖南自考网

行政领导的基本职能
行政领导职能是指行政领导者所应履行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它是行政领导本质的具体表现。尽管行政领导层次不同,服务领域各异,工作内容有别,但他们的行为过程和活动方式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职能,这些职能具体表现如下:
1.制定规划。制定发展规划,确立行政目标是行政领导工作的基础。任何行政领导者都必须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统一部署,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只有有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明确清楚的行政目标,才能心中有数,实施正确有效的领导。
2.科学决策。决策是行政领导工作的中心内容,也是别人无法代替的重要职责。行政领导者要善于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及时迅速地发现问题、分析形势、把握要害,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情准确判断,大胆决策,并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引导行政管理活动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3.建立规范。行政管理活动如同任何实践活动一样,必须受一定的行为规范的约束。建立各种行为规范,特别是带有全局性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是保证行政目标和决策方案实施的重要措施。各级行政领导者要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和职责任务的要求,遵循法定程序,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充实管理制度,修订办事规程,使整个行政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正确用人。正确用人是行政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是行政管理工作中最能动、最活跃的因素,行政管理工作的成败关键在于行政领导能否正确用人。行政领导者首先要有识才之眼,育才之方,举才之德,用才之能,容才之量,护才之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与此同时,行政领导还要善于用好平凡的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使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上能够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为此,行政领导者要深入群众,了解部属,善于与普通人、平凡人交朋友,平等待人,以诚相见,尽可能把每一个人都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做到因能而用,适才适用。
5.组织协调。在执行公共政策、实施决策方案活动的过程中,行政领导负有责无旁贷的组织协调职能。所谓组织协调就是从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和决策方案的整体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好人力、物力和财力,及时妥善地协调好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以及行政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和利益,成功有效地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排除各种矛盾和障碍,使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密切配合,协调运转,高效工作。
6.监督控制。监督控制是保证决策计划及各项公共政策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领导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公共政策出台和行政决策指令下达后,行政领导必须及时对下级组织和人员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纠正偏差,严明奖惩,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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