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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出要求

 

 湖南自考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到考籍所在地市级自考机构提出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自考机构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件1)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以省级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依据),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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