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考毕业证申请毕业证办理条件
  符合专业考试规定的报考条件;
  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
  经所在单位或助学机构(点)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课程免考、课程替代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规定。
  申请毕业证办理时间
  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申请毕业证办理程序
  网上申请
  考生本人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递交申请毕业信息。
  信息确认
  材料确认
  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须持如下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毕业申请信息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手续。
  ⑴、居民身份证、军官或士兵证、警官证;
  ⑵、考籍证、课程合格证(单科合格证)以及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相关证件;
  ⑶、转籍证明,多考籍号的所有考试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⑷、本科毕业生需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数据确认
  考生网上提交了毕业的基本信息后,必须亲自到相关自考机构现场认真核对(如姓名、性别、考籍证号、身份证号及图像信息等)确认。发现问题立即修改,再次确认,并由考生本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留存备案。考生确认签字后,若还存在错误信息,影响如期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有关问题处理
  湖南省自考转籍考生要求
  外省转入湖南省的考生,专业考试课程必须按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具体要求:
  ①、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与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
  ②、须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方可申报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工作变动不受此限)。
  信息更改要求
  考生在籍期间出现姓名或身份证更改的情况,必须提供含个人图像信息的户籍证明。已经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未按期申报要求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当次不能补办;但可以申请下一批次毕业手续办理。
  湖南省自考毕业证收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27日湘价服[2006]188号),毕业证办理收费90元/生
  证书领取
  湖南省自考毕业证领证时间与地点
  在当地自考管理部门领取,时间由当地自考办通知(助学考生毕业证书领取在助学单位,时间由班主任老师通知)。
  特殊问题处理
  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现毕业证书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需要更正的,请持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考籍证等,在领取证书当年的8月上旬(6月证书)、次年2月上旬(12月证书)到所在市级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考办审批同意后,进行统一修改。逾期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