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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准考证补办手续是怎样的?

问:准考证丢了想补办一个,去哪里补办?手续怎么办理?

答: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需持有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凭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进入规定的考场。以上证件要求必须清晰可见,证件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已取得准考证的考生,如出现损坏、信息错误或丢失等情况,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准考证丢失或需要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5天起到考试结束后止(公休日照常办理),前往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需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区县考办审核后签字盖章。考生还需交纳制证费10元。

  2、考生持经区县自考办审核后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补证和更改手续。

  3、因正常升位的原因造成身份证与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可以不必修改准考证。

  4、遗失居民身份证且因时间较紧来不及补办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近照的户籍证明,并且需在户籍证明上考生照片位置加盖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办理补发准考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