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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毕业登记表

16、本次毕业生登记表(一)已作更新,原毕业生登记表(一)可继续使用。原毕业生登记表(一)中的“学历层次”改为“毕业学历层次”,这一栏需要填写本次申办证的学历层次。申办本科则填“本科”,申办专科则填“专科”。其他没有更新。
17、有专本同办、基本信息变动过的等特殊情况的请在备注栏内写明。
18、送材料时需提供毕业证申办清单,一式二份。1份贴在装毕业生登记表的袋子上,1份贴在装考生申报材料的袋子上。申请单按《信息系统》分专业顺序打印。有多个端口下载的毕业证申办清单的助学点,也必须按多个端口同一个专业学员考籍号升序排序。
19、学校自考办按规定时间一次性接收各助学点的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拒收任何补充材料。
 
二、材料整理
1.毕业生登记表(一)装袋
⑴《毕业生登记表(一)》不允许复印,统一到学校自考办领取。
⑵《毕业生登记表(一)》按专业分,每个专业的《毕业生登记表一》按《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清单中学员的顺序进行排列(即按学员学籍号升序排序),有多个端口下载的毕业证申办清单的助学点,也要按同一个专业学员学籍号升序排序。
⑶在排好序的《毕业生登记表(一)》的正面右上角用铅笔编好序号,序号前简写单位名称以示区别。
⑷每个专业的《毕业生登记表(一)》打一小捆或装一袋,贴上清单,标注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装袋
⑴整理单个考生的申报材料
考生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经考生签字确认的《回执单》,请保持完整性不许剪切;
②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原件已核”及“审核人签名” 字样,不要用铅笔或圆珠笔签名。在签名处加盖公章,“字样”及“章印”位于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右下角。(自考专本同办不需要)
③验证期至2017年1月31日及以后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纸质材料;或者学历认证报告书的复印件。(自考专本同办不需要)
④专本同办的专科申请 “回执单”。 (自考专本同办需要)
⑤课程免考审批表及各类专业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的复印件(注明参考省份);《课程免考审批表》请大家统一到群共享下载新版本,严禁使用旧版本,“助学机构审核处”请助学点签名盖章,只留“高校审批处”到我办来盖章。
⑥转籍证明,成绩单或外省合格试卷(针对外省转入有疑问的考生);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成绩的课程合格试卷或单科合格证(针对无法在毕业申请界面右侧中找到毕业专业计划中的课程成绩)(如材料较多又怕遗失请使用档案袋封装单个人的所有材料);
⑦考试期间如有基本信息变动过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每个考生的申报材料用订书针订在一起。
⑵考生的申报材料按专业分,再排序。排列的顺序同《毕业生登记表(一)》的排列顺序。不用铅笔编号。
⑶每个专业的申报材料打一小捆或装一袋,贴上清单,标注申报单位。
 
3.《毕业生登记表一》和申报材料,相互对应分别打捆,并汇总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