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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社科联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2016年计划遴选支持200名。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截至2016年9月30日在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6、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7、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8、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三、推荐程序

1、请各学院(部)根据“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应为所在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全国同行中具有较强竞争力。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将由学校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附件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学校准备);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加盖图书馆检索证明公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并在文件名后添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五、其他相关事项

1、申报领域及分组主要包括: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医学组、生命科学组、材料科学组、农林与食品科学组、工程与装备制造组、信息科学组、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组、哲学社会科学组、文化艺术组。

2、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请各学院(部)于2016年8月30日之前将《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各一份报送人事处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 48599670@qq.com,逾期视为放弃。

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胡旭亮,88873121,48599670@qq.com

                                                                    人事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