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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期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今年暑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定于7月11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在校生定于9月3日(星期六)报到、注册,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6级新生于9月17日(星期六)报到注册。

二、各有关部门、学院(部)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学生考试完毕即可离校。

三、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做好暑假期间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硕士研究生授课、函授教学管理、学生宿舍安排等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对有关宿舍进行维修,并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四、全体教职工7月11日起安排轮休(教师须于7月18日前将本学期所教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方可轮休)。附小7月11日放假、8月26日报到;幼儿园7月18日放假、8月29日开园。附中根据学校和长沙市教育局的要求自行拟定放假具体安排。各经营实体放假安排应根据单位情况拟定,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请各单位做好暑假值班安排,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于7月8日前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

五、因图书馆施工,今年暑假期间(2016年7月11日至9月4日)图书馆暂停对读者开放,图书馆网站及数字资源照常开放。

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要在放假前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各单位对所属教学楼、办公楼及重点部位白天要安排人员值班,夜间要有人守护。严格电源、火源管理,人离应切断电源、火源。护校学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

七、严禁师生员工下江、河、湖、塘游泳,确保人身安全。

八、请全校师生员工注重食品卫生安全,严防各类疾病发生。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