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法学院王李思娜同学荣获201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和中国高校传媒联盟承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奖结果于近期揭晓,我校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2013级行政管理1班学生王李思娜同学荣获201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
王李思娜同学是一个乐观向上、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孩,12岁身患白血病,历经37次化疗的她,是大家公认的“抗癌明星”。娜娜同学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团队,赴山区为留守儿童支教。“凡事发生必有利于我”,王李思娜用一句座右铭阐释了自己面对苦难的姿态,她表示将尽自己所能,传递他人之爱,给社会更多的正能量。娜娜还多次获得“长沙市第二届自强之星”、“感动长沙十大美德之星”、“感动宁乡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据悉,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自2007年启动,每年评选一次,已连续举办了9届,此次寻访活动通过校级、省级团委的推荐,经专家委员会审定,最终产生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79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他们将共同分享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提供的220万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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