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报考我院专升本(业余)各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文凭或专科在读。
报名程序:
常年报名,考生可在网上报名,也可来我校成教部自考办直接报名。(带好身份证办理缴费,照相等注册手续)
考试时间:
每年4月份和10月份。
毕业待遇: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可上中国教育网查询的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经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南高新
学院自考招生办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香樟路
办公电话:0731-52793891
    刘老师:18670393559
学院网址:http://www.hngkedu.com/cslg/
关于编写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9-17 发布者:黄老师
各招生二级学院:
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提高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突出创新人才选拔,维护入学机会公平的总体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为此各招生二级学院要统筹做好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力求做到政策明确,内容详实,信息准确,文字严谨,进一步提高专业目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导向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数安排
在填写2014年各专业拟招收研究生规模数时,请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各专业导师数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参考2013年的录取情况综合确定学院和专业拟招生人数,分专业认真填写;其中设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各招生二级学院要将2013年学术型计划数作适当调减(原则上不少于5%),增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届时研究生部将按2014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下达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规则核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规模数。
二、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我校2014年继续推行按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凡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应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招生专业目录,每一个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一级学科)下设3—6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二级学科);无一级学科的暂按二级学科设置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与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年制订)一致。
(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
1.各招生二级学院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应严格使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1)中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在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必须是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授权点。
2.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按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1)执行。
二、考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为专业课(笔试)一门。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共四个单元(部分专业学位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一共三个单元;部分管理类硕士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复试科目为专业课(笔试)一门。
3.招生二级学院自命题科目应进一步优化,凡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原则上尽量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精心设计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组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3类;无一级学科的暂按二级学科设置考试科目。一级学科在多个学院招生的初试科目原则上要尽量统一,以实现按一级学科大类招生。
5.考试单元的科目代码不须填写,研究生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教学司的有关文件要求统一编写。
三、复试科目
复试专业课是与专业相关度高、体现学科特色的课程,它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复试专业课考试内容应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应体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重点、难点和核心内容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复试专业课可为综合性科目,作为学校选择优秀本科生、提高硕士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依据;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不得有选择性科目。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专业目录时,一般应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说明,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2.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制定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时必须按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进行,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应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五、备注栏:注明以下情况。
1、本学科、专业是否愿意招收跨学科考生,跨专业有所指的应加以说明;
2、本学科、专业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名称(既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加试课科目不能与初试和复试课科目相同;
各招生二级学院应组织本学科的专家认真讨论、研究,并参照2013年招生简章,认真填写《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报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内容范围申报表》(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分别填写),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后于6月21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cp_yjsb@163.com。
         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附件:
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2、学术型硕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