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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展望
发表时间:2014-02-17 发布者:黄老师
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以上述科学方法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一些最基本的方面揭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一)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费资料按需分配
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产品极大丰富,是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必要条件。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明确提出,“财产公有”制度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实现的,它必须建立在因发展工业、农业、贸易等而产生的大量的生产力和生活资料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因使用机器、化学方法和其他辅助手段而使生产力和生产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的基础之上。[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成就,并认为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巨大生产力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准备了物质的基础。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又进一步指出,只有在生产力增长起来,在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才能实行共产主义分配原则。
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又是共产主义社会本身的一个重要特征。共产主义制度的建立不仅以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基础,而且将使未来社会的生产力得到更高的发展。恩格斯指出:“摆脱了私有制压迫的大工业的发展规模将十分宏伟,相形之下,目前的大工业状况将显得非常渺小,正像工场手工业和我们今天的大工业相比一样。工业的这种发展将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现在由于私有制的压迫和土地的分散而难以利用现有改良成果和科学成就的农业,将来同样也会进入崭新的繁荣时期,并将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⑨]
适应高度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废除私有制,实行普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恩格斯指出:“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⑩]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将实现社会直接占有。那时,自由平等的劳动者联合体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至于这种联合体具有什么样的形式,有待于历史发展来说明。
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相适应,共产主义社会将按照自然资源的情况和社会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有计划的组织和管理。恩格斯指出:“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11]那时,由于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和共同组织生产,以及共同分配产品,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达成了直接统一。个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个人利益直接在社会利益中得到实现。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将不再通过交换价值的途径向社会劳动转化,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服务也不必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来进行了。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将被超越。马克思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12]
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3]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将最终实现人类在分配上的真正平等。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一次以人的劳动而不是特权或资本作为分配的标准,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它仍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就其用“劳动”代替资本作为分配标准而言是平等的,但就其把劳动这同一个标准运用在不同情况的人身上而言又是不平等的。一方面,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因而导致劳动能力不同的人们之间在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另一方面,它撇开了人的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只把人当作“劳动者”看待,而没有把劳动者的家庭负担等方面的需要考虑进去。因此,“按劳分配”原则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它所体现的平等权利“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14]。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社会的分配方式才能突破这个局限,根据人们的需要进行生活资料的分配,从而实现分配的真正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