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报考我院专升本(业余)各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文凭或专科在读。
报名程序:
常年报名,考生可在网上报名,也可来我校成教部自考办直接报名。(带好身份证办理缴费,照相等注册手续)
考试时间:
每年4月份和10月份。
毕业待遇: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可上中国教育网查询的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经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南高新
学院自考招生办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香樟路
办公电话:0731-52793891
    刘老师:186703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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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公司的设立与成立区别
发表时间:2014-01-07 发布者:黄老师
湖南自考公司的设立与成立区别
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的成立是两个不同的行为:
1、行为的性质不同。设立主要是民事行为,而成立主要是行政行为,其内容是法定机关颁发营业执照。
2、法律效力不同。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所追求的结果。但公司设立未必必然使公司成立,因此在设立阶段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与设立无关的活动。公司成立后,在设立阶段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如果公司不能依法成立,在设立阶段发生的权利义务则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3、设立与成立的行为人不同。公司的设立行为人是发起人,发起人之间会订立发起人协议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和分工。而公司成立的行为人则是申请人和依法具有注册登记权的法定机构。 
4、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公司设立过程中一般按发起人之间的订立协议来解决发起人之间争议;而关于公司是否成立的争议,一般按行政诉讼法规来解决.